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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日露宿一处山谷时,长庚昏昏沉沉中做了个别出心裁的噩梦,梦见他自己手里拿着一把钢刀,一刀洞穿了顾昀的胸口,血喷出了老高,顾昀面如纸,眼神黯淡,微微带着一点游离的散乱,一行细细的血迹顺着他嘴角流下来。
长庚大叫一声“义父”,惊坐而起,一头一脑的热汗,他下意识地在胸口上摸了一把。
长庚磨平了那把废了的袖中丝,发现它废得很别致,上面被紫流金灼烧后留下的痕迹宛如花纹,像一朵祥云的样子,便自己穿了个洞,挂在了脖子上。
那把袖中丝帮他杀了一个蛮人,长庚认为自己已经见过血,便不能算是孩子,有资格当个真正的男人了,于是终日带在身上。
玄铁片触指冰凉,渐渐平息了长庚的心绪。
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,爬出了自己的帐篷,值夜的侍卫见了,立刻要跟上,被他拒绝了。
长庚独自行至小河边,洗了一把脸,听见草丛中有细细的虫鸣,便顺手一摸,便将那小小一只寒蛩抓在了手心里。
流火便是秋凉将落,这小东西的命数,也就快要到头了。长庚觉得它怪可怜的,便撒手放了生,漫无目的地沿着河岸踱起步来,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顾昀的帅帐前。
他回过神来,自嘲地笑了一下,刚要转身离开,突然看见沈易匆匆赶来,手里端着一个瓷碗,一股熟悉的药味在原地弥漫开来。
长庚鼻子抽动了一下,走不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