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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脚跟让我鞋磨得有点红肿,穿这个多好啊,难道是林夏买的?可是是他的话,他一定会告诉我的,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,纪小北那小混蛋买的。 细心地发现了我脚后跟那些红肿与磨伤吧,不得不说,真的是好细心。 把衣服晒好林夏又打电话回来,让我出去吃饭。 一个星期,陪他一个星期,似乎真的有点漫长起来了。 我想早点回到法国去,我想我的云端了,小可爱一定也想我了吧!可是怎好跟林夏提归程,似若是在迫他了。 穿着新买的鞋出去,他看了一眼,笑:“这鞋,很漂亮。” 我笑笑,也不说这鞋的事,只是问他:“去那里吃饭呢?” “你不是喜欢吃火锅么,带你去吃你爱吃的。” “其实还好,我现在很多东西都吃,也不太挑吃了。” “千寻,孩子叫什么名字?” 我斟酌着,上次回来他也知道我怀孕了,孩子生下来是很正常的事,瞒这些,也没有意思。 “云端,希望她不要像我一样,真的可以永远生活在云端,快乐着,骄傲着。” “一定很可爱。” “还好,就是闹。” “要不等长大一点,带回国吧,你的孩子,便也是我的孩子。” “林夏……对不起,我的孩子,还是我的孩子。”不是你的,这个孩子,也不是你的。 他笑意一减,双手抓紧了方向盘。 “对不起林夏,我想我们真的回不到过去了,我也不想回去,你有百分之二百的爱,但是,我却没有,你不需要我对你公平,然而我陌千寻,总归也是个人,也是有个感觉的,很对不起林夏。” 车子停在红绿灯处,嘎然而止。 我不想残忍,可是周旋着,才是对你的残忍。 为何,不从梦里早些醒来。 我解了安全带下车,夏日晚上的北京,还是那么的燥热着,走在华灯下,我是如此的渺小,又是如此的孤独。 纵使一辈子的孤独,也不会去享受你那百分之二百的爱,因我——无法回报你。 不想太早回去,或许他在,或许他不在。 有时候没有手机,真是一种痛快的事,这样可以任由自已作主,想去哪里,就去哪里。 拖鞋穿起来很舒服,适合走很长很长的路,绕过了几条街道,不在北京有些日子,对路却还是很熟悉的。 以前一个人开出租车,北京城里大大小小的地方,几乎都去过了,那时等待一个人,是寂寞,现在觉得却是有些温暖。 漫长的等待,没有开花结果原来只是为了放弃。 秦瑞的酒庄,在不远的地方,要了瓶二锅头慢慢地品,烈啊,真是过瘾。 “哟,怎么喝起这酒来了?怎的,没钱了?” 秦瑞与东子一块来的,看到我就开始调戏。 我笑着倒了二杯推给他们:“二锅头有二锅头的滋味,不是红酒可以替代的。” 秦瑞坐上来:“什么时候回来的,怎么不给个电话?” “能记住电话号码的陌千寻,就不是陌千寻了。”